十一月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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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展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11月份以来,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了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一是强化重点监管。围绕化肥、农膜、农机等重点农资产品,紧盯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乡村经营网点等重点领域,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案件查办重点环节为突破口,加大打击力度,出动执法人员562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135家,抽检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113批次;严厉打击农资市场“游商”“讲座”兜售等隐蔽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依法查处产品假冒伪劣生产经营、以劣充好以及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执法办案。围绕检查各类经营主体资格、质量、标准、计量、价格、广告、商标、专利、包装、标识、进货查验、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等有关事项,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掺杂使假、偷换养分、虚标含量、计量不足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严厉查处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及假冒专利、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的行为。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资案件3起,罚款4万元。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现场咨询、现场指导、印发“明白纸”“提示函”等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曝光典型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传授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消费维权能力,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

    二、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针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结合“两个责任”落实,采用有效方式举措,认真扎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一是市食安办与市市场监管局等5家单位联合下发《明光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二是下发《关于报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统计信息的通知》,明确单位、明确时限、明确内容,要求各机关单位填报集中用餐信息,建立集中用餐单位台账。共摸排登记集体供餐单位124家;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对57家学校食堂、2家集中供餐单位、23家养老服务中心、19家医疗机构食堂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完成整改问题隐患112个,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100%,对1家机关食堂存在脏乱差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立案查处。

    三、开展秋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采取学校(培训机构)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与发改、教体、财政联合,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开展检查。共抽查高中1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家、幼儿园2家、校外培训机构7家,对3家收费明码标价公示不规范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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